上海徐汇法院宣判全国首例隐瞒婚史撤销婚姻案:诚信缺失致婚姻关系依法撤销

【记者即时播报】
“他竟结了两次婚都没告诉我!”——上海首例因婚前隐瞒婚史判决撤销婚姻案落槌

记者 李晨 上海报道
2025年8月12日 星期二

(上海徐汇法院讯)今天上午,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“婚前隐瞒婚史撤销婚姻案”作出一审宣判:依法撤销原告周女士与被告沈先生的婚姻关系。该案系《民法典》施行后,上海首例以“隐瞒重大个人信息”为由判决撤销婚姻的案件,引发社会对诚信婚恋的广泛讨论。

事件回溯:登记当天才知丈夫“三婚”

2024年10月,31岁的周女士与同龄的沈先生在上海徐汇区民政局登记结婚。周女士回忆,恋爱期间沈先生自称“忙于事业,无暇恋爱”,从未提及婚史。直到登记当天,工作人员例行询问,沈先生才支支吾吾承认自己“曾离异两次”,并育有一名8岁女儿由前妻抚养。

“我当时脑子一片空白。”周女士当庭陈述,自己无法接受“从零到三婚”的巨大落差,“如果早知道他离过两次婚,我根本不会继续交往。”

法庭焦点:隐瞒婚史是否构成“重大过错”

庭审中,原告律师援引《民法典》第1053条,主张“婚姻自由以知情权为前提”,被告故意隐瞒两次婚史及育有子女的事实,导致原告在违背真实意愿下登记结婚,构成可撤销婚姻的法定情形。

被告沈先生则辩称,前段婚姻“早已结束,不影响新生活”,且法律未强制要求主动申报婚史。但法院查明,沈先生在婚恋平台注册时勾选“未婚”,并在恋爱期间多次删除周女士关于“是否结过婚”的提问记录,存在主观故意。

法官说法:隐瞒婚史触及“婚姻诚信底线”

审判长王慧指出,现代社会婚姻关系的稳定性不仅依赖法律约束,更依赖双方信任。“两次婚史及子女情况显然属于足以影响对方结婚意愿的重大信息。”判决书明确,沈先生的隐瞒行为已超出一般隐私范畴,构成对婚姻自由的实质侵害,故依法撤销婚姻关系。

延伸调查:婚恋平台审核漏洞引担忧

记者注意到,沈先生通过某知名婚恋平台认识周女士。该平台用户协议仅要求“保证信息真实”,却无核验渠道。记者实测发现,在10分钟内即可完成“未婚”身份注册,无需提供任何证明。

上海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负责人回应,已约谈该平台要求整改,拟于年底前试点“婚史信息在线核验”功能,未来或通过政务数据共享实现“一键查询”。

专家声音:诚信应成为“婚前必修课”

华东政法大学婚姻家事研究中心主任许莉认为,此案判决传递明确信号:“婚姻不是‘既往不咎’的避风港,而是需要完全坦诚的契约关系。”她建议,婚恋教育应纳入中学及大学课程体系,帮助年轻人树立“诚信比浪漫更重要”的价值观。

当事人现状:女方拟申请精神赔偿,男方公开道歉

宣判后,周女士表示将另行起诉精神损害赔偿。沈先生通过代理律师向公众致歉:“希望我的教训能让更多人明白,隐瞒的代价远比坦诚大得多。”

(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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